为确保我市考上大学的低保、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及孤儿学生顺利进入大学校园,我会2019年将继续开展阳光圆梦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民政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的通知(试行)》(成民发〔2015〕84号)文件精神,2019年“阳光圆梦工程”救助范围为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以及因遭遇重大困难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政府有关资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
二、实施时间
2019年4月-11月(具体申请时间请以学生户籍所在街道(乡镇)通知时间为准
三、资助对象
受资助的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
(二)参加2018年、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大学录取的低保、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及孤儿学生;
(三)未接受其他资助;
(四)政府有关资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
(五)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学校的免费师范生以及免交学费的军校生、国防生不予救助。
四、资助标准
我会对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新津县及简阳市11个区(市)县的部分学生进行资助,其余学生由各区(市)县慈善会自行资助。
(一)成都市慈善总会资助标准
成都市慈善总会对2019年新生按以下标准资助。对于2018年已资助的学生,按以下救助标准的70%进行资助。
1.低保家庭学生及孤儿学生
省外本科:4500元/人·年,省内本科:4000元/人·年;
省外专科:3500元/人·年,省内专科:3000元/人·年。
2.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省外本科:4000元/人·年,省内本科:3600元/人·年;
省外专科:3000元/人·年,省内专科:2600元/人·年。
(二)区(市)县资助标准
各区(市)县慈善会根据辖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和资金筹集情况,可参照市慈善总会资助标准自行制定救助方案和救助标准。
五、实施计划
(一)学生注册及申请
1.新申请学生
(1)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进入“成都市贫困大学生救助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jz.cdcspt.com/)注册登记用户信息,获取申请账号。
(2)进入系统后,完善家庭成员信息。
(3)在线提交求助申请,并上传户口薄、身份证、学生本人银行卡、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认定情况告知书、残疾证、军官证(退伍证)、孤儿证明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依据。应届新生上传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扫描件,往届生上传在读证明。
(4)持相关证件原件到街道(乡镇)进行初审。
2.已注册学生
(1)通过自有账号进入系统,并上传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认定情况告知书、在读证明等资料进行申请。
(2)持相关证件原件到街道(乡镇)进行初审。
(二)街道(乡镇)初审(4月)
街道(乡镇)工作人员进入平台,对照求助学生相关证件原件和在线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三)预选和确认资助(7月)
1.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线查看申请学生信息,并自行安排完成资助对象的预选工作;上年已接受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系统将自动进入上年资助机构的预选名单。
2.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程序,对预选对象进行调查评估,确定意向资助名单。
3.在学生提交录取信息的基础上,在线提交资助对象的确认,并设定学生需完成的年度任务;对不予资助的预选对象进行及时取消。
4.各有关单位确认后,未受到资助的低保、民政1类低保边缘、孤儿学生,由各区(市)县慈善会负责资助。
(四)资金发放(9月)
1.各有关单位须确保所有受助学生领到助学金。
2.各有关单位在线提交资金发放信息。
3.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于30日内进入平台确认助学金收到情况,如未及时在线确认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已收到助学金。
六、成都市慈善总会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5号
邮 编:610072
联系人:王玮婧
电 话:028-87031993、1760283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