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2017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报名工作已经启动,符合要求的困难家庭学子现在就可以进行申请了。 2017年“宏志班”的招生学校仍为我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龙泉驿区第一中学校,班额为1个,招收“宏志生”不超过45人,学校可实行分散教学、统一管理。“宏志班”新生由区教育局按照资助条件在当年招生计划内安排招收,原则上在本区域范围内完成招生。 申请就读“宏志班”的学生需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具有成都市龙泉驿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及遭遇重大困难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经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高一、高二学生;近三年内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创三好”、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其他荣誉,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未接受其他资助。 成功申请入读“宏志班”的“宏志生”,其学费、书本费、学业水平考试费由区教育局免收,并按照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由区民政局(区慈善会)负责解决给予资助生活费。 申报学生须于5月19日前将以下申请资料(A4纸张,一式一份)由当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盖章后提交至就读学校,未及时完成申请的将不予救助。其中,低保边缘家庭应于5月10日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提交《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意见书》的申请。 初三学生及高中在校非“宏志生”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救助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低保家庭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意见书》;近三年内校级及以上“创三好”、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 区教育局已将“宏志生”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申请办法及相关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全区初三学生和各“宏志生”招生学校在校高中生,确保求助学生及时提交申请资料。7月10日前,区教育局将完成今年“宏志生”招生录取工作。 咨询电话 龙泉驿区教育局联系人:熊伯军,028-88468939 |
龙泉驿区启动2017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报名工作
来源:成都市慈善总会 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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