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各社会组织:
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启动2024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和民生领域服务的申报对象为: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公益生态营造项目的申报对象为: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从事社会组织相关领域研究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研究院所。
二、申报条件
(一)社会组织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登记成立1年以上,按时参加2023年度检查并结论合格;
2. 具备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或理事会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3. 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4. 具有健全的项目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5. 具有良好的信誉;
6. 近两年社会组织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研究院所申报课题研究类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教育部(厅)授予办学权的高职、全日制高考统招的国家正规高等院校;
2. 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研究院所课题研究申报人必须单位同意申报;
3. 申报人需具备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经验,确保有能力完成所申报的课题研究任务。
(三)其他要求
1. 项目申报书应当详细说明项目的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及可量化、可评估的预期成效,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
2. 申报资金预算支出明细应当严格按照《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财务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做好前期调研,科学设计、充分预计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确保各项费用的公允性。如项目实施需当地单位支持,应提前联络,确保当地单位愿意支持项目实施。
3. 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进度安排,科学规划项目各实施阶段预期达到的目标,除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外,确保与实际进度一致。
4. 立项项目实施地域须在成都范围,且在申报机构的业务范围之内。
5. 在同一资助类型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机构只能有一个参与项目申报。
6. 参与运营管理、评审、评估和审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7. 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网址:https://cdnpo.cdszhmz.com/)在线申报项目,具体填报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四、申报时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17:00截止。
五、申报类别
(一)2024年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资金
根据《成都市民政局2024年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引导支持社会组织聚焦市委“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重点围绕8个产业生态圈、31条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聚焦园区一线、重点企业一线开展专项服务,支持重点内容如下。
1. 引进新技术。引导支持社会组织联合链主及上下游企业通过新技术交流与合作、新技术转移、新技术人才引进等方式,推动产业企业在关键卡脖子技术上创新突破、填补技术空白,推动产业及生产工艺升级。推动培育发展创新联合体,组建一批重点产业创新中心,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成果转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助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2. 发展新伙伴。发挥社会组织资源链接优势,打破行业壁垒,围绕重点产业链,以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融资对接、一对一精确服务等形式,为重点产业链引入新伙伴,积极协助企业拓展朋友圈、资源网,助力目标企业和项目精准高效对接,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共谋产业发展,实现资源共享。
3. 开拓新市场。支持社会组织引导重点园区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走出去”,拓宽供应链、扩大产业生态圈,把握产业间交叉衍生的新赛道、新机遇,做强比较竞争优势,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务和支持,协助企业拓展重点产业新市场,提升新市场开拓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快速发展。
4. 搭建新平台。支持社会组织在服务的重点园区内打造产业生态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流平台、供应服务平台、科创空间、孵化器、中试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财税等中介专业服务平台(平台阵地上需要展示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深度精准推动“链主”企业、“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交流与合作。
5. 组织新活动。鼓励社会组织承担工业领域专场活动,围绕重点工业企业,链接“政校企产学研”等资源,组织博览会、交流会、展览会、论坛、推进会等活动,发布行业发展报告、服务综合成效报告等,搭建行业交流合作新场景,深度服务重点产业链或重点协会商会,引导企业关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涌现和发展,提升专业活动影响力和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6. 制定新标准。鼓励社会组织承担行业技术标准编制撰写,主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团体标准等行业技术标准或管理指引撰写,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修订)一批本行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参与制定一批以中国标准为基础的国际标准,以先进标准体系引领和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话语权。
7. 开展新交流。鼓励社会组织承担行业对外交流、社会组织助力“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主力产业园区建设总体成效等交流活动,做好数据统计监测,积极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产业交流合作,建立合作机制,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互动合作,拓展合作渠道,推动社会组织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民生领域服务资金
围绕成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政重点工作,聚焦养老、助幼、特殊困难群体等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 老年服务类。主要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居家社区、机构服务或其他方式为依托,资助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和社会参与等服务。优先保障特困供养老年人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
2. 妇女儿童保护类。主要面向妇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及其家庭和其他未成年人服务。
3. 社会救助与服务类。主要对低收入人员、特困人员、残障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开展动态监测,提供必要的访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
4. 其他类项目。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服务;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城市外来灵活从业人员帮扶等服务。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三)公益生态营造资金
1. 社会组织培育类。主要支持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支持枢纽型品牌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人才培育、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等服务。
2. 成都东部丘陵地区社会组织培育。主要资助东部新区、简阳市社会组织开展培育基地建设、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等服务,促进成都东部丘陵地区社会组织发展。
3. 参与社会组织管理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年度检查、档案管理等工作提供辅助性和技术性服务。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其中社会组织发展相关领域课题研究项目资金不超过10万元。
六、成果展示与激励
(一)为扩大项目影响力,执行单位需创新宣传策略,融合内外部、媒体与活动、常态与集中宣传,利用官方媒体及自媒体平台等积极展示项目进展,总结提炼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优秀项目案例将被编制成集,用于宣传、展示与交流。
(二)在下一年度资助中,优秀项目将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资助权;同时由市民政局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省、市评优活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汐、代曦;联系电话:028-87033010、028-61888706;请在申报时限工作日9:00-17:00进行咨询,2024年社发基金项目申报咨询QQ群:637776983。
附件:附件1:2024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指南.pdf
附件2:2024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实施细则.pdf
附件3:2024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财务管理指引.pdf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慈善总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