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继续实施了“阳光宏志工程”,让成都市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享受到免费的高中阶段优质教育,确保他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4月10日,我会联合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共同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宏志生救助工作的通知》至各级民政、慈善会、教育局,并传递到乡镇(街道)、学校,告知该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
今年,全市共资助“宏志生”450人,资助金额为159.8万元。其中我会资助了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新津县及简阳市11个区(市)县的163名“宏志生”,支出善款共57.05万元。其中从“慈善一日捐”专项资金以及成都市慈善总会福彩·慈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划拨了47.75万元;爱心企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了9.3万元,在此特别感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善举。自2007年以来,阳光宏志工程已资助“宏志生”16016人次,资助金额达572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