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考上大学的低保、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学生顺利进入大学校园,我会2020年将继续开展阳光圆梦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民政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的通知(试行)》(成民发〔2015〕84号)文件精神,2020年“阳光圆梦工程”救助范围为低保家庭大学生和政府有关资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
二、实施时间
2019年4月-11月,具体申请时间请以学生户籍所在街道(乡镇)通知时间为准。
三、申请方式
学生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街道(乡镇)进行申请。
四、资助对象
受资助的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
(二)参加2019年、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大学录取的低保、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三)未接受其他资助;
(四)政府有关资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
(五)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学校的免费师范生以及免交学费的军校生、国防生不予救助。
五、资助标准
我会对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新津县及简阳市9个郊县的部分学生进行资助,其余学生由各区(市)县慈善会自行资助。
(一)成都市慈善总会资助标准
成都市慈善总会对2020年新生按以下标准资助。对于2019年已资助的学生,按以下救助标准的70%进行资助。
1.低保家庭学生
省外本科:4500元/人·年,省内本科:4000元/人·年;
省外专科:3500元/人·年,省内专科:3000元/人·年。
2.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省外本科:4000元/人·年,省内本科:3600元/人·年;
省外专科:3000元/人·年,省内专科:2600元/人·年。
(二)区(市)县资助标准
各区(市)县慈善会根据辖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和资金筹集情况,可参照市慈善总会资助标准自行制定救助方案和救助标准。
六、实施计划
(一)学生注册及申请
1.新申请学生
(1)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进入“成都市贫困大学生救助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jz.cdcspt.com/)注册登记用户信息,获取申请账号。
(2)进入系统后,完善家庭成员信息。
(3)在线提交求助申请,并上传户口薄、身份证、学生本人银行卡、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认定情况告知书、残疾证、军官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依据。应届新生上传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扫描件,往届生上传在读证明。
(4)持相关证件原件到街道(乡镇)进行初审。
(5)如有疑问请加入平台登录页面上相应的QQ群进行咨询。
2.已注册学生
(1)通过自有账号进入系统,并上传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认定情况告知书、在读证明等资料进行申请。
(2)持相关证件原件到街道(乡镇)进行初审。
(二)街道(乡镇)初审(4月开始)
街道(乡镇)工作人员进入平台,对照求助学生相关证件原件和在线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核对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一致。
(三)预选和确认资助(6月开始)
1.区(市)县慈善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线查看申请学生信息,完成资助对象的预选工作。
2.区(市)县慈善会可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程序,对预选对象进行调查评估,确定资助名单,完成确选工作;对不予资助的预选对象进行及时取消。
3.助学款项拨付给学生后,通知学生登录平台进行确认。
4.成都市慈善总会预选确选后,未受到资助的低保和民政1类低保边缘学生,由各区(市)县慈善会负责资助。
(四)发放仪式(待定)(8月中旬)
选择一个区(市)县举办成都市2020年“阳光圆梦工程”发放仪式。其他区(市)县自行举行发放仪式,并将相关宣传资料上报成都市慈善总会。
(五)大学生社会实践(待定)(8月中旬)
组织以阳光圆梦受助学生为对象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话题分享、公益参访、企业参观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受助学生正确面对大学校园生活、充分认识公益慈善力量,增强受助学生的紧迫感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能够成为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新时代栋梁之才。
(六)资金发放(8月1日—10月30日)
1.各慈善会须确保所有受助学生领到助学金。
2.各慈善会拨款后应立即在平台上进行相应的操作,并提醒学生进行确认。
3. 资金发放于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
4.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于30日内进入平台确认助学金收到情况,如未及时在线确认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已收到助学金。
(七)项目总结(11月)
项目实施完毕后,各区(市)县慈善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上报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对全市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成都市慈善总会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5号
邮 编:610072
联系人:徐露
电 话:028-87031993